標準的案例,只準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政府自己興辦的工程,都已經都十幾年了沒有合法的使用的執照, 承辦單位說希望盡速能在今年底將它合法
回頭看看那個火箭工業被台東縣政府處罰了好幾次也是用同樣的理由, 地目不符 ,不是嗎?現在人家去屏東發展了
我希望對於有心要來台東發展的產業,台東縣政府要用對待自己相同的標準去輔導業者及人民, 而不是趕盡殺絕的處罰,而最後無奈地表示我們是「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一定要的,但行政權職權還是有一些比例原則,也有有行政指導等等行政手段的,並不是一昧的處罰而己!
關山清水公園和南田的火箭案就是最好的對比案例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006170179.aspx